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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事流程

南京师范大学网站(信息系统)风险整改流程

南京师范大学网站(信息系统)风险整改流程

一、服务对象

全校各二级单位

二、办理流程

1.信息化建设管理处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(教育部、省公安厅、省委网信办、省教育网信办等)发布的漏洞通报(校级以上通报),或信管处在安全自查工作中发现漏洞(校级通报)后,第一时间进行研判评估,并立即根据安全风险级别决定是否断开存在安全风险网站(信息系统)的外网访问连接。

2.向信息资产归属单位发出《南京师范大学网站(信息系统)风险整改通知》,校级以上通报应在24小时内整改完毕,校级通报应在48小时内整改完毕。

3. 信息资产归属单位整改完成后,填写《南京师范大学网站(信息系统)整改报告》,由单位主要负责人(处长、院长、学院党委书记等)签字盖章后,将整改报告交至化成楼107室,联系电话:85891593

4. 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规划与安全中心对网站(信息系统)进行漏洞复测,确认整改完成后,根据需要上报上级主管部门,并开放外网连接;否则继续整改,直至整改完成。